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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肖国栋为孝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作者:宋园堂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12-30

(2020年1229日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肖国栋为孝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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