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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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2月28日在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孝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红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孝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以来,法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与区人大各专(工)委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各级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狠抓备案审查各个环节,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落实。
(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与规范性文件报备主体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一府一委两院”文件制发情况,督促各报备主体及时报送备案,确保“有件必备”。2024年,共接收区政府及其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件。法工委贯彻落实“有备必审”的要求,对照《孝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与相关专(工)委密切配合,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审查工作中,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是否与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一致,是否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增加国家机关权力或者减少其法定职责等问题进行审查。经审查,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形,全部依法备案,保证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合法性。
(二)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年初,区人民检察院在监督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现,相关区直部门在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时,将已超过时效期的孝南政办发【2021】21号《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执法依据。法工委接收到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区人大农村委反馈情况,与区司法局及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衔接沟通,确认该规范性文件已经清理失效,同时督促区政府落实制定计划及时制发新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区政府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4月份区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会暨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针对6月份市政府督导反馈的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区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于8月份全部整改到位。
(三)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对待接收的每一份文件,法工委首先对报备的文件是否属规范性文件范畴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报备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及职责分工分送相关专(工)委组织开展审查,同时交常委会法律顾问团进行专业审查,最后由相关专(工)委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出具最终审查意见,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字确认后交法工委处理,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的专业性、权威性、科学性。督促区政府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通过持续优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评估”全链条流程,完善各环节标准,促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市政府对全市各县(市、区)2024年度法制审核工作考评中,孝南区排名第一,省、市媒体多次报道孝南区法制审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范围认识不一。市、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认识不一致。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后,需同时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同步审查。但在2024年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有2件文件在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流程完毕后却又出现市政府认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围被撤回的情况。另外,在市政府对区政府前期制发文件的督查中,又有多件文件被重新增补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范畴,导致全区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状况。
二是审查的广度深度不够。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和基层工作实际,当前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出的问题均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团提出,但法律顾问团审查的侧重点在于法律层面,对于群众需求点方面的审查不够,审查的广度、深度存在一定局限。区人大承担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专(工)委如果不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特别是行政规范相对方的意见,将难以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群众参与度不够。从历年报备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来看,文件在立项、起草、审查及评估阶段,均以起草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司法局审查意见为主,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偏低。多数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监督方面关注不多,也往往难以发现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违背国家方针政策、与孝南实际不相符等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来认识、谋划和推动。
(二)规范报备流程,提高审查质量。坚持“有件必备”原则,准确把握应当报备的文件范围,适时与报备主体沟通,掌握报备机关发文情况,督促报备机关做到应报尽报、及时报备。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对报备文件进行合法性、实质性审查,全面提高审查质量。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并督促制定机关纠正。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审查能力。通过邀请专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授课培训、与先进兄弟单位交流经验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业务能力。扩充审查力量,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吸纳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参与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阶段的征求意见范围,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提高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文件的知晓度,动员他们建言献策。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宣传,鼓励公众有序、逐步参与到备案与审查工作中来,提供更多更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附件: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表
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表
接收时间 |
文件目录 |
审 查 单 位 |
审 查 意 见 |
处 理 意 见 |
备注 |
2024.6.3 |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24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财经委 |
无异议 |
依法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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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5 |
区人民政府关于主汛期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 |
农工委 |
无异议 |
依法备案 |
|
2024.10.11 |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财经委 |
无异议 |
依法备案 |
|
2024.12.2 |
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区高龄老人津贴标准的通知 |
社建委 |
无异议 |
依法备案 |
|
2024.12.19 |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经委 |
无异议 |
依法备案 |
|
2025.1.22 |
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各专(工)委 |
1份文件存在重复统计情况 |
修改后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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