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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国栋同志辞去孝南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孙启亮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0-15

20211015日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肖国栋同志因工作调动提出的辞去孝南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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