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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海英同志为孝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作者:孙启亮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0-15

20211015日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孝南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

          李海英同志为孝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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