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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9

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孝南区人大法制委

2021年12月)

2021年以来,孝南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孝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要求,区人大法制委与常委会办公室、各专(工)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件,均为区人民政府报送,文件内容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涉营商环境文件清理等方面。未收到来自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区人大委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利用好人大法律顾问团资源,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加大纠正工作力度,切实增强了备案审查的政治性、法律性、严肃性。经审查发现,人民政府报送的1件规范性文件存在无法律依据超范围限制公民权利形,区人大农工委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与制定机关进行了沟通,1件不适当规范性文件已得到纠正。

二、主要做法

一是准确把握标准,确保审查质量。区人大法制委在文件接收后,根据文件涉及的范围,提出处理建议,报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签批到各专(工)委牵头组织审查。审查过程中区人大法律顾问团提前介入,全面系统研究对照规范性文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比对、分析,仔细查找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审查意见,牵头律师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区人大法制委。相关专(工)委结合法律顾问团的审查意见,认真听取文件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经过集体研究,形成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意见,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同意后交法制委备案。

二是加强沟通协商,推动解决问题。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注意与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将理解、支持政府工作寓于审查之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前期的沟通协商中。对经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与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就规范性文件有关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深入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促使制定机关主动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纠正方式,增强审查实效。在规范性文件纠正的方式方法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注重审查的实效性,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出的1份减损公民权利的文件已责成制定机关进行了修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孝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立足我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做好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是进一步巩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平台的利用率,努力推动实现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是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全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2021年度区政府上报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表

接收时间

文件目录

审查单位

审查意见

处理意见

备注

2021.1.7

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人大法制委

无意见

备案

2021.2.26

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孝南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区人大农工委

将府河、澴河、沦河纳入禁捕范围实施参照管理,须按程序报批,建议修改完善后备案

修改后备案

2021.6.30

孝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人大教工委

无意见

备案

2021.7.21

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南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人大财经委

无意见

备案

2021.8.11

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区人大财经委

无意见

备案

2021.9.17

孝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南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人大环工委

无意件

备案

2021.9.29

关于印发《孝南区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专(工)委

无意见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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