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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设立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及撤销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12-27

孝感市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

有关专门委员会及撤销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12月25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孝南区机构改革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孝感市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设立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等两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受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撤销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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