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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峰海同志辞去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12-27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峰海同志辞去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1219日孝南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罗峰海同志辞去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孝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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