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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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设1个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和4个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建环资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1个事业单位代表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其中办公室下设4个科室(秘书科、调研科、老干科、信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