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办好代表建议 服务水利民生

作者:区水务局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11-17
    
      2010年,区水务局共承办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分别是69号《关于改造毛陈镇周家山、茅家坡两座抗旱泵站的提议》、70号《关于兴修“东风垸府沦河横大堤”的议案》、74号《关于硬化澴东堤的建议》、77号《农业生产靠天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79号《解决农村农民饮水问题》、80号《关于改造更新大、小长河及河泊寨中型排涝泵站的建议》、81号《六合箍河闸堵塞》、82号《向农民征收水费,数量少、难度大》、83号《丰产水库泵站设备硬件老化,不能利用》、84号《再次提出农田水利设施要加大力度改善的建议》、85号《关于大塌方除险整治的建议》。截止目前,11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区水务局与提建议代表的见面率达到100%,办复率达到100%,其中有8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进行解决,有3件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提建议代表对10件建议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对1件建议的办理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区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多年来,区水务局一直是区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大户。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思想上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看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水务工作进步的大好机遇,看作服务社会民生、展现水务系统形象的有效途径,在工作上牢固树立依法办理理念,不断完善办理流程和机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注重总结办理经验,创新办理形式,逐年提升办理水平。今年,区水务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专班作用,不断强化办理措施,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一是办理前思想重视,责任明确。结合机关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成立了以局长李春珍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参与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承办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股室专人办的工作格局。为了做到对口办理,责任明确,在办理前对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登记和梳理,按堤防、泵站、水资源、农村饮水等四个类型将办理任务分解到了不同的工作专班,落实具体责任人,要求限期办结、限期回复代表。二是办理中深入调查,耐心解释。办理专班在认真分析,弄清建议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对在职权范围内、条件具备或能创造条件解决的建议,千方百计予以落实;对不在职权范围内、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建议,就耐心细致解释,详细说明情况。办理专班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都能够做到与每个提建议的代表见面,主动交流办理思路,真诚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让代表充分了解影响建议办理结果的主客观因素,最大限度地争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82号《向农民征收水费,数量少,难度大》建议,是希望取消征收农村亩平10元的水费。由于此10元水费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农业水费收取和使用的管理意见》(鄂办发〔2002〕35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易涝地区具体范围的通知》(鄂财农发〔2003〕7号)精神收取的,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转、管理和维护改造支出。办理这一建议时,工作专班带上相关政策文件,主动找到代表,详细讲解政策内容和收费用途,使代表清楚地了解水费收取使用的来龙去脉。又如79号《解决农村农民饮水问题》建议,是毛陈镇东岳村的陈立元代表在深入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后提出的很好的建议,而且当地村民积极性高,希望能尽快实施。办理专班考虑到该建议符合实际,但由于未列入计划,决定安排在“十二五”规划中优先实施。为了让代表认同办理措施,办理专班深入代表家中,及时向其宣传解释实际情况,并承诺争取在下一批规划中优先安排。陈立元代表在全面了解农村安全饮水政策实施办法后,对办理工作表示了满意。三是办理后跟踪联系,统筹解决。区水务局办理人大建议不仅仅以当年代表表示满意为目标,而是力求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最终落实。按照水利工作服务民生的要求,每年承办新的代表建议时,注重对前些年由于条件限制而一时未落实到位的建议进行分析,只要符合条件就纳入当年办理范围进行落实,同样及时向原提建议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做到持之以恒办建议,以抓好建议办理工作来推动水务事业的和谐发展,以水务事业的和谐发展来展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成效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