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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杨萍辞去孝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宋园堂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8-24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杨萍辞去孝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7日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杨萍因工作调动提出的辞去孝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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