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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作者:区人大办公室 来源: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7-13
      2009年6月19日,孝感市孝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孝感人家酒店”六楼会议厅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仇平贵和副主任刘功义、易火成、李护平、刘厚根、胡方才、金小平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邓道伟和副区长黄祥文、区人民法院院长万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水学、区公安分局政委张方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农办、区水产局等单位负责人,朋兴乡、新铺镇、闵集乡人大主席和新华街人大联络组组长,区人大代表严群、谈旭明、安理红、汪翔,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星、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龚祥林等列席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功义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李十周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孝南区政府债券收支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09年孝南区政府债券收支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祥文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孝南区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乡两级政府把水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产业来抓,积极争创“水产大区”,全区水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一是养殖形成规模,水产经济比重提高;二是养殖结构优化,特色渔业稳步发展;三是科技应用广泛,养殖水平稳步提高;四是市场行情稳定,比较效益持续看好。会议指出,我区水产业发展还面临着四个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二是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三是综合性服务功能不强;四是标准化生产监管不力。会议强调,区乡两级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区水产业在扩大养殖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发展特色养殖等方面还大有潜力可挖,要树立把水产业作为农村经济支柱产业的坚定信心。会议建议,一是发挥区乡两级政府资金扶持和国家项目资金支撑带动的作用,切实加大水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二是突破土地流转瓶颈制约,着力打造好连片吨鱼塘生产基地、水产种苗繁育基地、特色水产养殖基地,进一步壮大水产板块基地规模。三是通过招商引进发展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服务型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四是强化科技推广服务,加快制定渔业生产标准,积极推行健康养殖。五是通过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水产保险纳入“三农”政策性保险范畴,在南大水产市场建立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强化渔政执法能力等措施,不断健全水产业保障体系,促进我区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万鸿青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办案质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强化目标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狠抓法官队伍建设等措施,使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会议指出,区人民法院在办案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全程、全方位的个案监督工作需要加强;二是少数法官在案多人少、审判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质量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历史性积案基数较大,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案件执法尺度不统一,执行效率不相同;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仍有发生。会议建议区人民法院,一是健全和完善提高办案质量的工作机制,做到监督有组织、工作有标准、运行有程序、环节有控制、过程有评价、好坏有奖惩,进一步整合管理体系,细化考评办法、硬化责任目标、刚化责任追究。二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正确的办案方向;注重司法能力培养,提高办案业务水平;注重个人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操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基层办案设施建设要适应现代科技发展;要调整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合理选用,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四是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张水学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办案质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所办案件整体质量较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议指出,区人民检察院对少数案件审查不够细,把关不够严,办案质量还有待提高;检察官“青黄不接”和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在注重执法的同时,以案释法、以打促防的工作还做得不够。会议建议区人民检察院,一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和要求,严格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二是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努力探索对公安办案、法院判案及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新路子;三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四是加强案件的协调通报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对办案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政委张方杰代表区公安分局所作的关于办案质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公安分局认真落实公安部“执法规范化”三年规划的要求,案件实体处理更加准确、办案流程更加合理、案件质量考评机制更加严格,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会议指出,区公安分局在办案程序和办案文档处理上还存在着不太规范的问题;基层派出所日常工作量大且警力不足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对青少年犯罪的管控力度和措施需进一步探讨和加大;少数民警的群众观念淡薄,法制意识不强,对一般纠纷案件处理不积极。会议建议区公安分局,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警办案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考核评价机制,搞好案件质量长效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预防控制青少年犯罪力度。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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