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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人大举行《监督法》知识讲座

作者:区人大办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5-17

孝南区人大举行《监督法》知识讲座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意志性,体现了国家的权力;具有最高层次性,体现了国家的国体”。5月17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孙少衡秘书长运用丰富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在孝南区作了《监督法》知识专题讲座。
      区乡两级人大换届已经半年。针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场、街道、开发区)人大主席(人大联络组长)和人大干事变动大的实际,区人大常委会决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培训活动。这次法律知识讲座,是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大工作基本法律组织的首次集中学习活动,目的是提升区乡两级人大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孝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乡两级人大工作者、“区一府两院”部分领导干部共70余人参加了讲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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