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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法院专项工作报告

作者:颜新强 罗红艳 来源:人大办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4-8-21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法院专项工作报告

      8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法院关于强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少波,副主任胡方才、陈昌顺、金小平、刘彩华、杨东升、宋银舟参加会议,常委会办公室、工委负责人,内务司法工委组成人员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成员视察了区人民法院立案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数字化审判庭设立和运行情况,万鸿青院长向主任会议报告了区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司法公开是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公信的基础。区法院在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上有很大的进步,呈现出用科技手段武装司法、用信访导诉阳光司法的特色,司法公开有深度、有广度、有认可度。
      会议强调,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既是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要求,也是回应群众期盼与诉求的重要体现。会议指出,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公开是公正的重要关口,公正是司法的最终目标,要继续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二要将公开建立在诉求上。司法公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建立在公正基础上,合理规避传媒炒作干扰。建议扩大公开范围,把宣传司法公开、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向“两代表一委员”推送,更加主动地接受各界监督。三要注重公开平台建设。探索更加合理的公开方式和方法,力求信息查阅更加便捷、裁判文书更有说理性、传播手段更加喜闻乐见。四要坚持依法、独立、公开的司法原则,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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